记者从太原市大数据局了解到,为实现数字经济发展确定的目标,太原市将采取十项措施,高质量落实好十大工程。
太原市数字经济发展目标是,2025年全市数字经济规模突破2800亿元,年均增速超过15%,占GDP比重达到35%,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0%。
(资料图)
为此,将实施十大重点工程,包括数字技术创新突破工程、数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、核心产业能级跃迁工程、能源数字化引领工程、制造业智改数转工程、农业数字化提升工程、服务业数字化赋能工程、数字政府牵引工程、公共服务能力优化工程、数据价值化工程。
同时将采取十项措施:
一是完善政策法规和制度体系,鼓励支持数字经济领域的政策制度、体制机制创新,加快建立数字经济监测指标和发展水平评估体系,加强数字经济运行监测与年度评估工作;
二是推进全域协同发展,构建特色鲜明、产业互补、区域协同、共创共享的数字经济发展格局;
三是实施企业梯次培育行动,建设数字经济企业培育库,不断完善分类施策等服务举措;
四是加强企业品牌建设,支持企业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,加强企业技术创新和产业链协同联动,增强品牌培育和管理能力;
五是打造特色产业园,合理布局产业发展空间,建设一批优势特色园区,研究制定认定标准和考核评估办法,梯次培育数字经济产业园;
六是开放应用场景,将数字化应用场景打造成市场培育和技术创新的孵化平台、生态载体,鼓励多维度、多领域数字化应用场景创新;
七是发挥市属国企数字化引领作用,进一步深入落实《关于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的通知》的要求;
八是推动开放合作,融入国家重大战略规划,与数字产业发展迅速的省市开展多层次合作交流;
九是打造良好发展环境,探索建立太原市数字经济专家人才库,组织开展系列专题培训、考察交流和主题宣传活动,办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论坛等重大活动;
十是汇聚发展“政策池”和“资金池”,完善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,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,支持数字经济全面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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